15.1.08

Double Standard in Dr Chua's case !

在2008年1月2日蔡細歷醫生因為性愛光碟件事而宣布辞去衛生部長丶馬華副總會長丶馬華柔佛州聯委會主席丶馬華峇株巴轄區會主席及拉美士區國會議員。蔡細歷醫生在記者招待會上強調,他並不是受到黨壓力下辭職,而是因為擔心失去民心而淪為國陣政府的負擔。[點擊:記者招待會問答的英語翻譯]當記者問"是不是政治人物的隱私權應該受到更大的保障?"蔡細歷醫生是這樣的回答"…可是我最大的錯誤,就是去同樣的旅店、去同樣的房間,以為方便。"儘管刑事法典第377A違反自然肉體交媾條文已清楚說明,任何人涉及肛交或口交,違例者可被判處最高監禁20年,並可另加鞭笞。但是在另一記者招待會上,當記者問及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政府不會對蔡細歷在性愛光碟中涉及的口交行為,採取法律行動?"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說"不會,我們(政府)不會採取任何行動。"全國副總警長拿督依斯邁奧馬說警方現階段專注於調查誰是錄製光碟的人。但是大家是或否記得在2003年8月2日一對年輕男女因在KLCC公園擁抱和親吻,其後因拒絕行賄市政廳官員,而被控在公共場所有猥褻行為而被罰款。為什麼平民接吻有罪而 部長口交無罪?難道蔡細歷醫生真的面對黨內的雙重出賣?難道政府真的採取雙重標準?
--由 NEO 於 1/03/2008 11:52:00 上午 張貼在 願景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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